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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 第2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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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样的财产划分也就意味着柏文川以后可能还会来纠缠她们娘俩。

所以,还不如直接断供,她不要了,柏文川也拿不到一点。

之前她给江妈看的她的账号余额,是她让系统弄的一个账户,别人是查不到的。

她不缺这点钱。

而且,她放弃的这部分财产,柏文川会用命来还。

***

开庭那天,元初也出庭了。她把柏若鸿托付给了同事,这段时间柏若鸿经常和她们一起玩,大家都很熟了,她离开半天没什么问题。

元初穿了一身深灰色套装,上身是一件马甲背心,下身是一条剪裁得体的阔腿裤,板正中透着一点活泼。

她衣着得体,妆容得体,配饰得体,气色很好,知道的,她是离婚当事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呢。

杨旻律师就跟她说:“你看起来比我还像律师。”

现在大家对衣着并不太讲究,律师出庭都不一定穿正装,差不多就行了。

元初笑道:“我得让大家知道,离婚对女人也不是一件坏事。谁离了谁不是一样活?”

她后来跟杨旻接触过多次,现在已经是比较要好的朋友了,说话比较随意一点。

元初来得不算晚,柏文川来得比她还早一些。他已经坐在被告席那边了。

伴随着门被推开的声音,柏文川抬起了头,看到他早已失去性趣的妻子和她的委托代理人一起言笑晏晏地走了进来,坐在了他对面的原告席上,她甚至还冲着他点了点头。

她的状态看起来真好,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好。她比在学校的时候多了很多从容和坦然,比之前在婚姻中的时候多了几分活泼和俏丽,不管是气质还是容貌,她都处在巅峰时期。

看到这样的她,柏文川突然又不想离婚了。他之前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放着这么美好的妻子不要,去外面打野食。

是他错了,他改还不行吗?他以后一定以家庭为重,赚的每一分钱都上交,还不行吗?

不是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吗?

元初点过头之后就没再理他,她坐在那里,翻看着手里的文件,偶尔和杨律师耳语几句。

法官和书记员就位,庭审正式开始。

按照流程,法官先问双方愿不愿意接受调解,离婚这事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元初早就收敛了嘴角的笑意,恢复了沉静冷肃的样子,看起来颇有点吓人。

有的法官喜欢一上来就先噼里啪啦地把原被告双方都训一顿,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以此来树立法官的威严,让原被告双方都老实点,方便他后续开展工作。

但是今天,面对江元初这位原告,法官觉得自己横不起来,好像横了就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所以,他的态度堪称和善。

元初说:“没有,我只有一个诉求,就是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我和柏文川先生感情早已破裂,这是不争的事实。日子过不下去了,也是事实。离婚势在必行。孩子之前就是我一个人在抚养,以后还是由我抚养,从孩子的角度来说,这样是最合适的。”

柏文川说:“我不想离。”

对着法官说完,他又跟元初说:“我不想离婚。我不就是犯了点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吗?嫖娼的男人那么多,离婚的又有几个?别人都能过,你怎么就不能呢?男人在外面玩一玩怎么了?”

这是他的心里话,元初给他用了一张真言符。

其实,不管他说什么、怎么说,这婚是肯定能离的,因为柏文川在婚姻中的过错大得离谱了,法官不判离都说不过去。

所以,如果只是想顺利离婚,元初根本不需要用什么真言符。

问题是,柏文川在开庭之前来了个骚操作,他申请公开庭审。也就是说,他希望这个离婚案能在法院网上直播。

法官接到他的申请,询问了元初的意见,元初当然是同意了。有人想要出更大的名,她怎么能不成全呢?

给他用真言符,让他说心里话,都是说给观看庭审直播的公众听的。

第378章

柏文川有一位代理律师,是一位和他一起被收容教育的中年人拜托自己的朋友帮他请的。

这位律师姓陈,也是一位中年男人,长脸、长脖子、溜肩、细高个、秃顶,这位陈律师很有意思,他和柏文川早早来到法庭,就坐在那里等开庭,手上拿着厚厚的一摞资料,都是他在网上下载打印的对柏文川不利的证据。

这官司根本没法打,输赢早已注定。本来,他是打算昧着良心帮柏文川说说好话的,渣男语录他都已经掌握了,多少还能帮他狡辩几句,显示出自己的职业素养来,但是他的当事人申请了网络直播,这就让他十分为难了。

不帮当事人辩护,有违职业道德,帮他辩护,有违做人的道德。

陈律师左右为难。

看到元初和杨旻律师的时候,他还微笑着点头跟她们致意,态度和善的不像是敌对方。

就连他说话的声音都透露了一个信息:毫无底气。

系统之前就跟元初说过,这位陈律师就是来摸鱼的。虽然他是受朋友之托来给柏文川辩护,但是该拿的代理费他一分都不少拿。到法庭上走个过场,一笔钱就到手了,他何乐而不为呢?

从一开始,这家伙就没打算真的为柏文川辩护。或者说,他大概不具备帮柏文川辩护的能力。什么职业道德、做人的道德,那都是他瞎掰的。

任何一个行业都有锐意进取的人,也有摸鱼躺平的,律师界也是如此。陈律师就是那种拿了律师证,给一些小企业当法务/法律顾问,平时没什么事,赚点钱够花就行。

真要有事了,也指望不上他,他会努力劝说自己服务的当事人打消打官司的念头,“以和为贵”,“小不忍则乱大谋”,要是对方不听他的,坚持要打,那就输了。他打官司基本没赢过。

这种人,元初见过不少。要啥没啥,要本事没本事,要容貌没容貌,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但是偏偏,他们混得还不错,还能给自己营造一种“精英人士”、“成功人士”的虚幻形象,总有一些人会上钩。

比如那位被收容教育的中年男人张鹏,本质上,他是个混混、骗子,但是,他能说会道,口若悬河,通过想办法混进一些酒局,见到了几位职位较高但眼神不好的人,被他忽悠到了,这些人给了他一些机会,让他认识了更多的人,也忽悠了更多人,最后进了一家小媒体当上了专管发行的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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