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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潮遗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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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爱橱窗里什么也不穿,光秃秃的模特,我会爱染发之后慢慢乾枯,慢慢褪色的头发,我会爱货车送货时一边颠簸一边响动的车厢,我会爱一支又一支摇滚乐队,爱黑色安息日,爱深紫,爱犹大圣徒,爱声音花园……薇薇安说得对,我是一个反常的,不合群的,总在自我毁灭的怪胎。

不过我还算幸运。我遇到过一些对的,合适的人。我享受过那些人的陪伴,从早到晚。我的手心也出过汗,我的心脏也砰砰跳过……

我紧张过,投入过,试过,失败过,努力过。我活过。

够了,应该够了,毕竟我的人生已经很拥挤了,容纳不下更多,更深的体验了。

薇薇安走了,她走得很彻底,就像一场雨,很快来了,又很快停了,只剩街道是溼的。我还会想她,很想她,只是不会再心碎了。

说起来,我要感谢薇薇安,是她让我明白我和那些日復一日去教堂祈祷的人没什么不一样。他们很软弱,没能力爱别人,也没胆量爱别人,就只敢躲在不同的宗教信仰背后,爱一爱上帝,爱一爱神像,爱一爱天使和恶魔的故事。

我没有拦住薇薇安,告诉她不要走,告诉她我爱她。如果真的有神在看着我,他会惩罚我吗?他要怎么做?把我丢掉地狱里去吗?

这公平吗?合理吗?我受到的惩罚还不够多吗?我明明已经儘量沉默下来,儘量不去关心周围的人,不去好奇这个世界了。我明明像植物一样活着,怎么还会和人一样痛苦,一样脆弱?

如果有可能,我想回到某个人的肚子里,再出生一次,再长大一次。这一次我要做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我不会再离开寿丰,也不会再碰摇滚,再站上舞台,我会忘记科特妮·洛芙的歌,忘记她给上帝写的信……我不会再把自己搞砸。

我会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人,从内心深处爱这个世界,然后毫无怨言地留下来。

我必须承认,十四岁的时候,我毁了自己一次,十六岁的时候,摇滚又毁了我一次。要让一切復位的过程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花了我整整十年,一个重复把自己代入科特·柯本,莱恩·斯塔利,伊恩·柯蒂斯,又不断从他们身上抽离的过程。可我实在没有力气了。我没力气倾听任何人,感受任何人,也没力气拯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只想穿过我早该穿过的那道窄门。

摇滚是什么呢?也许所有人都认为摇滚是反叛,是颠覆,是疯狂和激情……可我无法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摇滚从来都没有选择我,反而是我不小心误触了它。但是,我不后悔加入woodboom,也不后悔认识大周,雪碧和汤汤。有一次半夜,我们四个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在小巷里又吵又闹,有人推开窗子,抄起长长的晾衣杆戳向我们。那时我们年轻,有远大梦想,还以为能用摇滚征服世界。但是现在呢?现在我们不年轻了,不幻想了,我们唱的每一首歌都像是为自己哀悼。

薇薇安说过,生命是一种残忍的错觉。

就算没有摇滚,我也会好好活到现在。不过,我不知道轮回之后我会变成什么。一阵风?一棵树?还是一隻鸟?一条河?但愿别是猫,狗,兔子,鸚鵡。我不想做一隻宠物,整天赖在别人的房子里吃吃喝喝,更不想为了讨好某个人而整天去蹭他的腿,他的脚。

我当然可以失去摇滚,但我不能失去自由。

我曾想象过一个画面——我走进一个灌满海水的房间,那里有好多水母挤着我,贴着我,我什么都做不了,不断流出红色的血和蓝色的眼泪。之后我变得越来越轻,越来越透明,就这样慢慢消失了。但是我仍存在,仍呼吸,仍活着。我在那个房间里四处游荡,只是没人可以再看到我了。

这样的想象会成为现实吗?还会有人看到我吗?还会有人想看到我吗?要是想的话,你们就会在万事万物里看到我。我会成为《致爱丽丝》的乐谱,成为弗里达自画像里的荆棘项鍊,成为叶赛寧的某一句诗:“人生是床单一条,床一张。人生是接吻并跳入漩涡。”

老实说,我觉得我太忧鬱了,我有预感这种忧鬱总有一天会把我吞噬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照镜子的时候,总是觉得不舒服。虽然从镜子里看不到完整的身体,但我猜测其中的某个部分一定坏掉了,因为它让我像希特勒一样狂妄愤怒,又像耶穌一样哭。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这么多,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很多东西想写,但是来不及了。最后的最后,让我也写一首诗吧:

升起脆弱,且密集的气泡。

我们每个人都会到达某地,离开某地。

如果你们能看到这里……大周,雪碧,汤汤,好好做音乐,别浪费自己。林肯,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撒旦花园的演出,我喜欢你们装神弄鬼的风格,喜欢看你们在舞台上摆十字架,六芒星。薇薇安,下雨记得打伞,祝你冒险愉快。还有余晨,燃烧很好,但是别再自我毁灭了。

我爱你们。我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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