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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零:手握灵泉奔小康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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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下就是这样,有水就有鱼,这才刚下几天雨,稻田里就不知道从哪里来了这么大的鱼。

花夏礼家屋前有两排稻田,距离她家最近的这一排的两块稻田是她们自己家的,然后她们家稻田旁边的稻田是别人家的。

去自己家稻田抓鱼也没人能说什么,于是花夏礼便回家拿了竹撮箕,将裤脚往上一卷,便穿着凉鞋直接下了水,在水里找了起来。

下了几天的雨,稻田里的水已经快要带膝盖处了,不过雨已经停了几个小时了,所以稻田里的水清澈见底,所以鱼儿窜过去才能看的那么清楚。

花夏礼原先还以为只有一两条,等走到稻田中间时才知道是一群,看着还挺大的,有她整个手那么大,差不多有十几公分长。

看到鱼儿游过来时,花夏礼便一撮箕直接抄了下去,随后再将撮箕抬出水面,看到一条大鲫鱼在撮箕上面跳跃着挣扎着,花夏礼赶紧将大鲫鱼往自家门前的空地上远远的一抛,之后便接着抄鱼。

水太深,田太大,根本就不好抄鱼,花夏礼抄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抄到第二条,想了想,便递了一滴灵泉水在撮箕上,之后将撮箕放进水里,果然看到鱼儿往这边游来,甚至主动游到簸箕上来,把花夏礼给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灵泉水对鱼儿竟然也有吸引力呢!

要是早知道这样,她何必在河里、水库里一点点的慢慢往前走呢?直接在边上滴几滴灵泉水不就行了吗?

几滴不行,那就多滴几滴呗!

花夏礼直接抄起撮箕,然后端着撮箕上的鱼就上了岸,往家门口走去,花母看到撮箕跳动的大鲫鱼,有些惊讶,随后说道,“夏礼,你抓这么多鲫瓜子干什么?鲫瓜子刺多,还不好吃。”

“好不好吃,等我做出来才知道呢!”花夏礼捡起之前丢上来的那条大鲫鱼,放进撮箕里,一起端着去了后院。

说实话,鲫鱼在鱼中真的算好吃的了,有的鱼比较醒,有的鱼肉吃起来跟鼻涕一样口感不好,反而鲫鱼除了刺多就没有其他缺点了。

中午花夏礼将大鲫鱼全给做了,一半是红烧鲫鱼,一半是鲫鱼汤,家里没有豆腐,所以就放了些黄瓜条在里面一起炖,这样鲫鱼汤里面还带着点黄瓜的清香。

花夏礼在厨房做鱼时,就她一个人在厨房,所以她将两种口味的鱼都给霍北溪盛了一条。

第161章 下雨

她感觉他们家这边的人好像都不太爱吃鱼的样子,之前河里、水库里那么多鱼都快要被晒干了,也没有人去抓,她要让他们知道,鱼是多么好吃的东西。

等到将来,像这种纯野生的鱼,贵不说,还不是想买就能买到,就算在菜市场遇到了,很有可能是养殖鱼冒充的。

中午,三人坐下来吃饭的时候,花夏礼给花母和张永丰分别夹了一条红烧鲫鱼,说道,“你们尝尝,这鱼的味道是真不错。”

花母用筷子剥了一点鱼肉尝了尝,发现肉质鲜嫩不说还带着一股淡淡的鲜甜,“你放糖了吗?”

“没有啊,我做的是红烧的不是糖醋的,你们要是喜欢吃糖醋的,那我下次再做糖醋的给你们尝尝。”

花夏礼吃鱼的技术还挺好的,直接夹起一整条鱼,就嗦了起来,前世也是因为出去了,看到外面比较流行吃鱼,后来就自己抓鱼做着吃,主要也是因为没有那么多钱,觉得能省则省,既然鱼也可以补充营养,那又何必买肉呢?

后来慢慢能有点结余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就慢慢好了一些,但是能不用花钱她还是尽量不花钱,就比如在吃食这一方面,反正孩子周末就会放假,她就带着孩子回村种菜,然后再把菜带回城里吃。

但是孩子们想吃的东西,她是不会吝啬的,大部分情况下都会给孩子们买。

因为她谨记着‘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句话,活了一辈子才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再苦不能苦自己’,因为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一个女孩子,她先是自己,其次才是其他的身份。

“好吃,好吃。”张永丰尝了一口鱼之后,连连感叹道,“没想到这鱼做出来竟然这么好吃,以前种田的时候,在田里看到鱼,我们都不会多看一眼。”

花夏礼深感无奈,哎,以前的人错过了多少美味啊!

不过也不能这么说,以前缺油少盐,鱼直接水煮不放调味料的话,一点儿都不好吃,可能这也是大家不愿意吃鱼的缘故吧!

毕竟以前田里鱼是真多,随随便便一会儿就能抓一背篓,那么多鱼,大家不吃肯定有大家的道理。

后世人爱吃,那是因为条件好了,什么调味料都有了。

“乡下别的不多,就鱼多,你们要是喜欢吃,我就教你们做,以后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也可以自己做。”她经常不在家,他们不能什么事情都等着她回来做。

“好啊!那你教我,等春礼放假回来我做给她吃。”张永丰笑吟吟的说道,这么好吃的鱼,他恨不得现在就让花春礼尝尝,但现在还没到周末呢,花春礼不会回来的。

三个人,将两种口味的鱼给吃的干干净净的,看着桌子上堆成小山丘一样的鱼骨,花夏礼提醒道,“一定要记得,这鱼骨可千万不能给狗吃,给狗吃鱼汤泡饭就行了。”

前世村里就有年轻人带回宠物狗,跑垃圾堆上吃人家办喜事倒的骨头、鱼刺等东西,被卡死了。

不管是花母这里养的小狼狗,还是她那里养的小土狗,她都不希望自家的狗发生这样的事情。

花母点点头,“我知道了,我以后不会给它们喂这些东西,就让它们吃红薯、剩饭就行了。”

乡下的狗都养的糙,但是却养的非常健康,再加上花夏礼家的井水里有灵泉水,对狗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所以她家这两条狼狗身材高大健硕,毛发锃亮,看着就非常有气势,威风凛凛,而且还很聪明呢,不会随随便便的就叫唤吓唬人。

花秋礼给花夏礼捡回来的那两条小土狗,现在也长的很大了,可以看家护院了,花夏礼在村里时就自己过去喂,不在时就让花母帮她过去喂一下。

晚上花夏礼去找霍北溪,将两条鱼端给霍北溪,“一条红烧的,一条炖汤的,不过我没有给你盛汤,只给你捞了一条鱼来,你尝尝。”

“谢谢,辛苦你了。”霍北溪将花夏礼手里的碗接了过来,便关上院门,拉着花夏礼往里面走去。

来到厨房,霍北溪将碗放在饭桌上,便从碗柜里拿出筷子,夹起一块鱼肉,就要喂花夏礼,花夏礼赶紧摆手拒绝了,“我晚上吃了好多,就这么两条,还是你自己吃吧!”

霍北溪点点头,便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感慨道,“确实很好吃。”

花夏礼笑笑,里面加了灵泉水,自然好吃呢,别人可做不出来这个味道。

“对了,木耳怎么样了?”花夏礼单手托腮,笑吟吟的看着霍北溪吃鱼。

“木耳之前采摘了一茬,虽然卖的过程挺漫长的,但好在都卖完了,等到年底,去除成本、员工工资,盈利部分拿出来平分到每一户头上去。”霍北溪认真的说道。

之前花夏礼买村里的荒地,那个收入是归村里所有,用于建设村里,而木耳的盈利就可以给大家拿出来平分了,这样也能让大家有一个最低的生活保障,最穷的人家也不用像以前那么穷了。

花夏礼点点头,这是村里的事情,她不操心这些事情,毕竟大队部那么多人呢,也轮不到她来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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